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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离奇伤害案 替人坐牢有“年薪”

2000-06-0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1998年4月2日,家住浙江省三门县的邵万月叫上祝必灶,阻止邻居杨某家打围墙,因此发生争吵并导致互殴,杨被打成重伤。公安局逮捕了涉嫌伤害罪的邵万月。邵万月的姐姐邵爱玉为给其弟开脱罪责,多次找到祝必灶要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,承认是他打伤了杨某,并商定祝被判刑后,由邵爱玉按刑期支付给祝每年1.5万元的“经济补偿费”。由此,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祝必灶有期徒刑4年。不久前,祝必灶承认自己是代人坐牢。经再审后,法院宣告祝必灶无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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